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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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阅读次数: 日期:2020-12-29

各党总支(离退休干部党委),各部门、单位:

2021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,进一步巩固学校作风建设成果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坚守职责使命,压实主体责任

各党总支、各部门、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正风肃纪工作,切实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坚持以上率下,层层带动,发挥“头雁效应”。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,严明纪律要求,确保全员知晓、全员覆盖,压力传导到底、责任落实到位、工作务实有效。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,把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,一体部署、一体落实,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和正风肃纪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。

二、紧盯苗头倾向,从严纠治“四风”

元旦春节是纠治“四风”的关键节点,必须扭住不放、寸步不让,严防“四风”隐形变异、反弹回潮。各级要坚持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,招呼在前、警示在先,打好节日“预防针”,杜绝节日“腐败病”。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要恪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规范职业行为,严格自我约束,勤俭过节、文明过节,营造健康、清廉、和谐的节日氛围。

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、烟花爆竹、贺年卡等年货节礼;

二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;

三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有价证券等财物;

四是严禁组织、参加用公款支付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活动等;

五是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;

六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会所;

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

八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;

九是严禁组织参与“带彩”娱乐、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;

十是严禁享乐奢靡、杜绝餐饮浪费。

三、保持高压态势,强化监督执纪

校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畅通监督渠道,紧盯节日期间的“四风”问题,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情况及时核查处置;对顶风违纪、不收敛不收手者,严肃追责问责、通报曝光,形成有力震慑,确保风清气正、廉洁过节。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站位、更严的标准、更自觉的行动,严格自律,在守纪律、讲规矩上走在前、作表率。

举报电话:0632-3786798

举报邮箱:zzxyjjs@126.com

枣庄学院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

2020年12月28日